郑州户口新政策

郑州户口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条件

在郑州市中心城区具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不受社保缴费年限和居住年限的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郑州市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

直系亲属投靠入户政策

申请人在郑州市中心城区有常住户口,经户主同意,可申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人才引进入户政策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入户,往届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入户,应届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留学归国人员入户,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购房入户政策

在郑州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的人员,可申请房主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已被拆除或属非住宅类、违法建造的房屋,不得作为立户地址。

工作调动入户政策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郑州市中心城区工作的,可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其他落户政策

包括投资纳税入户、农村籍退伍转业军人入户、成建制迁移人员入户、高校招生入户等。

户籍管理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新政实行户籍管理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大简化了办理手续。

全面放开县(市)、上街区落户限制

在县(市)、上街区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

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移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是政府优先落户的重点人群。

农村籍高校学生落户政策

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这些政策旨在加快推动已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畅通社会性流动渠道,不断优化人口分布,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建议关注郑州市公安局的官方通知和最新政策解读,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