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继承费用
青岛房产继承费用如下:
契税
非法定继承人需要缴纳契税,税率为房屋评估价的1.5%。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
合同印花税
继承权公证费和房屋评估价的0.05%。
权证印花税
5元。
登记费
100元。
继承权公证费
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个人所得税
继承所得的房产再次出售过户时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总结:
非法定继承人:契税1.5%、合同印花税0.05%、权证印花税5元、登记费100元、继承权公证费2%、个人所得税20%。
法定继承人:免交契税,其他费用同非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