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继承费用

青岛房产继承费用如下:

契税

非法定继承人需要缴纳契税,税率为房屋评估价的1.5%。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

合同印花税

继承权公证费和房屋评估价的0.05%。

权证印花税

5元。

登记费

100元。

继承权公证费

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个人所得税

继承所得的房产再次出售过户时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总结:

非法定继承人:契税1.5%、合同印花税0.05%、权证印花税5元、登记费100元、继承权公证费2%、个人所得税20%。

法定继承人:免交契税,其他费用同非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