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落集体户籍
办理青岛集体户有以下几种方法:
人才引进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者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的人员。
所需材料包括:
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
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单位集体户接收函或者人才集体户接收函。
毕业生落户
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包括全日制、自考、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的学历,可以申请在青岛市城区和新区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