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商用燃气报警器要求
餐饮商用燃气报警器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选型要求
根据《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146-2011)和《家用和小型餐饮厨房用燃气报警器及传感器》(GB/T34004-2017)等相关技术规定,对于面积小于80㎡的商业用气场所和小型餐饮厨房(使用的燃具为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超过46KW,额定热负荷总量不超过139KW的用于餐饮业提供烹饪服务的厨房),可以选择安装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包括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紧急切断阀等。
对于小型以上规模的餐饮单位,设置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时,应选择安装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包括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紧急切断阀等。
质量合格证明
购买的报警器应符合国家标准,具有合格证书,并且具备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资质。安装数量和位置等应符合安装要求,安装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同时供气企业不得供气。
安装技术要求
在安装报警器的同时应安装切断阀,切断阀涉及动燃气管道,必须由燃气公司专业人员进行安装。
报警器应安装在靠近气源的位置,具体安装位置根据燃气类型有所不同:
液化石油气比空气密度大,泄漏后停留在低处,报警器应安装在距地面约0.5米处。
天然气密度比空气小,泄漏后停留在高处,报警器应安装在距天花板大约0.5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