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测绘院职能
省测绘院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贯彻执行测绘地理信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生态保护和国防建设提供服务。
承担国土空间、自然资源、生态文明等重大普查、调查和监测工作,包括全省重点工程测绘和全省性重大测绘项目的生产和研究工作,以及自然资源要素确权技术工作。
负责基础测绘项目的实施工作,包括测绘基准体系、测绘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以及山西省卫星导航基准站服务系统的建设、维护。
开展全省地理国情、自然资源监测等研究工作,进行测绘地理信息应用研究、测绘科技创新和科技攻关工作,并协助编写全省空间地理信息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
承担全省卫星遥感数据的接收、处理、应用等工作,开展卫星遥感应用研究,并承担应急测绘保障任务。
负责全省性公益性地图和地图集的设计、编制及相关工作。
运营维护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国情监测数据库,以及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负责测绘成果和航空摄影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省级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
维护省级基础测绘设施,包括测量标志的普查、维修和保护工作。
承担全省统一现代测绘基准的建设和维护,以及卫星定位服务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