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不能卖哪些东西
餐饮不能卖的东西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含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用超过保质期或保质期虚假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变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非正常死亡或检疫不合格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添加药品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
农业行政、卫生行政、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以及国家或省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或制定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物质。
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
有毒有害食品,如四季豆、野生菌、发芽的马铃薯、来历不明野菜、变质发霉食物、细菌病毒污染食材等。
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如吊白块、苏丹红、蛋白精、硼酸与硼砂、硫氰酸钠、罂粟壳等。
野生动物及国家保护动植物。
无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生产许可、检疫合格证明等来源不正规的食材。
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食品品种。
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食品(不含水果)、裱花蛋糕,不得供应未烧熟煮透的豆浆,已变黏的酸菜咸菜。
采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凉菜、冷面、凉皮等)、生食类食品(如刺身)、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
现制乳制品。
国家和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禁止销售的食品种类可能会根据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餐饮单位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