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郑州 > 郑州市附属物补偿标准 郑州市附属物补偿标准如下: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粮食作物:1500元/亩。经济作物:1800元/亩。园艺作物(包括蔬菜、瓜类、草莓):4800元/亩。建(构)筑物类补偿标准平房:砖木结构:57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710元/平方米。楼房:砖木结构:600元/平方米。其他补偿河南省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乔木类:胸径≤5cm:15元/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