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附属物补偿标准

郑州市附属物补偿标准如下:

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粮食作物:1500元/亩。

经济作物:1800元/亩。

园艺作物(包括蔬菜、瓜类、草莓):4800元/亩。

建(构)筑物类补偿标准

平房

砖木结构:570元/平方米。

砖混结构:710元/平方米。

楼房

砖木结构:600元/平方米。

其他补偿

河南省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

乔木类

胸径≤5cm:15元/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