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沉降观测时间

测绘沉降观测的时间安排通常需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监测要求来确定。以下是一些一般性的指导原则:

施工阶段

首次观测:在观测点安设稳固后应及时进行,以便获得沉降的原始数据。

观测频率

普通建筑: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每加高一层观测一次。

高层建筑:主体施工期内每层一次,主体封顶后一年内每三个月一次,主体封顶后第二年每半年一次,之后每年一次,直至沉降稳定。

工业建筑:在不同荷载阶段分别进行观测,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

停工期间:若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和重新开工时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竣工后

观测频率

第一年:4次

第二年:2次

第三年及以后:每年1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

沉降稳定判定: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的沉降量不大于2倍的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