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办理户口

青岛市办理户口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学历落户

应届生落户:派遣期内的应届生可以办理应届生落户。

人才引进:超过派遣期的人员,如果有专科或以上学历,可以办理人才引进。

购房落户

购房条件:在本市城镇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或者取得购房合同及发票)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落户。

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

随迁人员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不动产权证或者经过不动产登记机构网签备案的房屋转让合同或者购房合同及发票。

注意事项

合法产权房屋尚未办理权属证明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待房产证办好即可迁移至房产地址上。

对于车库、厂房、仓库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人员居住或者落户规定的,不予办理户口登记。

投靠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