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景观设计体系标准

绿城景观设计体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15个强制性原则:

建筑单体散水、勒脚部位的景观堆坡(或覆土)高度

严禁超过室内±0.000标高线。

小区周界绿化与周界报警设备的水平距离

应控制在0.5m以上,并根据绿化生长速度定期进行修剪。

园区出入口、人行出入口、单元出入口等部位的夜间照度

应保证足够照度,环境照度不应小于50Lux。

室外临空处高差小于等于1.0m时的防护栏杆高度

栏杆高度从可踏面起算不应小于1.05m。

室外花钵、壁炉、雕塑等独立构件与基座的连接

应有可靠连接。

泳池水位及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