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餐饮 > 南通餐饮增值税税率 南通餐饮业的增值税税率根据纳税人种类不同分别为3%和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此外,对于连续12个月提供餐饮服务销售额不足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而连续12个月提供餐饮服务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企业规模和相关税法规定,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