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发票所得税抵减比例
餐饮发票的所得税抵减比例主要取决于发票用途及其计入的费用类型。以下是具体的抵减比例和相关规定:
业务招待费
餐饮发票如果用于业务招待,其税前扣除的比例限额是实际发生额的60%。
同时,这个扣除额度不得超过企业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其他费用
职工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如果是因业务宴请客户等发生的,应计入“业务招待费”,按照60%的比例进行税前扣除。
职工个人消费的餐饮发票则不能扣除。
福利费中的餐饮发票,如果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则可以直接计入福利费,不计入招待费。
员工加班时的工作餐,计入经营费用或成本,不计入招待费。
符合会议费用规定的会议期间发生的餐费,计入会务费,不计入招待费。
建议
企业在申报所得税时,应仔细区分餐饮发票的用途,并确保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核算和扣除,以避免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