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单位保密细则

测绘企业保密细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保密义务与责任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应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主动为公司和业务部门服务,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对外交往与合作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需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保密文件与资料管理

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要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保密设备与传输

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

传递地形图、涉密数据等秘密载体,须通过机要进行传递,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涉密人员管理

设立资料室作为专门的保密机构,负责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确定核心涉密人员不超过3人。

涉密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接受资料室的教育和监督,负有维护测绘成果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选拔任用涉密人员时,应严格审查,并报资料室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涉密人员必须参加资料室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方能上岗。在岗期间,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保密观念。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签订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涉密载体的管理

涉密载体及密品必须由单位核心涉密人员统一管理,密件收发、交换、借阅应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密件传阅应专夹专人直传,不得横传,并做到当天阅读当天退还资料室,不得在资料室以外场所存放。

销毁密件时,必须认真登记,并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进行销毁。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密件。

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密件、密品外出的,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信息存储与传递

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主要领导审批,并备案。

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规范保密行为,确保信息的安全传递与存储。保密信息应存储在安全的系统中,非授权人员不得访问。纸质文件应存放在专用的档案柜中,并加锁保管。通过内部信息系统传递保密信息时,必须使用安全的传输渠道,并确保信息加密。外部传递保密信息时,须通过正式的渠道发送,并在保密协议的约束下进行。

保密责任与处罚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员工遵守保密规定。管理层应定期审查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外部单位和个人在接触保密信息前,必须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家涉密测绘成果而造成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理,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细则旨在确保测绘企业在处理涉密信息时,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效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