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0年十级工伤标准

2020年深圳十级伤残的标准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津贴: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十级伤残不属于一级至四级伤残,因此不享受伤残津贴。

其他补助:

对因工致残的伤残职工,赔偿标准会更为细化和精确,例如一至五级职工享受工伤津贴、住院医疗费用和工伤补助金,而六至十级职工可以获得更多的补助和福利。

建议:

具体赔偿金额可能会受到个人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的影响,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部门或相关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赔偿金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