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落户条件

哈尔滨落户口的条件如下:

农业人口妻子投非农业人口丈夫落户 :取消结婚满5年限制。

农业人口丈夫投非农业人口妻子:

取消45周岁年龄限制。

哈市郊区农业人口土地被政府征用:

只要本人申请,乡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出具土地被征用证明,随时可审批办理农转非落户。

外地人员在哈居住5年:

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和稳定经济收入,可给本人和家属落户。

居住5年落户、往年出生以及收养子女落户:

由三级审批简化为两级审批。

购买15万元以上二手房:

取消《评估报告》等。

在哈市居住五年以上,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和固定职业:

可给本人及家属办理落户。

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

派遣到哈市具体接收单位的,直接到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或哈市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在哈市有房产的外地无公职人员

购买15万元人民币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宅。

购买2处商品住宅或二手住宅,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

购买商品或二手门市房30万元以上。

贷款购买商品或二手住宅首付款15万元以上。

贷款购买商品或二手门市房首付款30万元以上。

抵债、法院判决15万元以上的商品或二手住宅、30万元的商品或二手门市房,均可给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

自愿来哈市就业、创业、生活的毕业三年内国民教育中专以上高校毕业生:

本人可凭毕业证书申请落户。已在哈市购买房产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同一户口的父母或岳父母可以随迁。

具有大中专学历,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或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高新和经济等开发区引进的人才,自愿来哈市工作的国民教育中专以上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引进人才,省、市、人才局(中心)、高新区人力资源部门引进的人才,可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

其他特定情况

出生婴儿落户。

收养儿童落户。

外地作家和文艺工作者落户。

急需人才(调工、调干)落户。

夫妻投靠、父母投子女落户。

随父随母、随军家属落户。

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外地人购房落户。

发明专利者落户。

特殊技术工种落户。

具有学士学位以上职称者落户。

高级技师落户。

外商或港澳台人员投资落户。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