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落户条件
哈尔滨落户口的条件如下:
农业人口妻子投非农业人口丈夫落户 :取消结婚满5年限制。农业人口丈夫投非农业人口妻子:
取消45周岁年龄限制。
哈市郊区农业人口土地被政府征用:
只要本人申请,乡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出具土地被征用证明,随时可审批办理农转非落户。
外地人员在哈居住5年:
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和稳定经济收入,可给本人和家属落户。
居住5年落户、往年出生以及收养子女落户:
由三级审批简化为两级审批。
购买15万元以上二手房:
取消《评估报告》等。
在哈市居住五年以上,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和固定职业:
可给本人及家属办理落户。
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
派遣到哈市具体接收单位的,直接到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或哈市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在哈市有房产的外地无公职人员
购买15万元人民币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宅。
购买2处商品住宅或二手住宅,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
购买商品或二手门市房30万元以上。
贷款购买商品或二手住宅首付款15万元以上。
贷款购买商品或二手门市房首付款30万元以上。
抵债、法院判决15万元以上的商品或二手住宅、30万元的商品或二手门市房,均可给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
自愿来哈市就业、创业、生活的毕业三年内国民教育中专以上高校毕业生:
本人可凭毕业证书申请落户。已在哈市购买房产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同一户口的父母或岳父母可以随迁。
具有大中专学历,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或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高新和经济等开发区引进的人才,自愿来哈市工作的国民教育中专以上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引进人才,省、市、人才局(中心)、高新区人力资源部门引进的人才,可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
其他特定情况
出生婴儿落户。
收养儿童落户。
外地作家和文艺工作者落户。
急需人才(调工、调干)落户。
夫妻投靠、父母投子女落户。
随父随母、随军家属落户。
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外地人购房落户。
发明专利者落户。
特殊技术工种落户。
具有学士学位以上职称者落户。
高级技师落户。
外商或港澳台人员投资落户。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