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病假工资
武汉市病假工资的规定如下:
病假工资保底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工资的计算
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
经济效益差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
病假期间的具体支付标准
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