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
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则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促进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
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等。
适用范围
南京市、区县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组织实施
政府办公厅(室)负责规则的组织实施。
政府法制机构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行政监察机关负责对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和执行的行政监察。
决策程序
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健全行政咨询系统和行政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