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测绘工作如何备案
从事测绘工作备案的步骤如下:
备案对象
凡在洋县范围内开展测绘工作的测绘资质持证单位。
备案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10个工作日)。
地点:洋县自然资源局。
备案资料
《测绘单位资质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汉中市范围类办公场所证明(加盖公章)。
测绘资质持证单位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提交社保证明复印件)。
测绘资质持证单位测量仪器设备情况登记表(提交仪器检定证书复印件)。
外业测绘人员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