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子卖场采购流程
湖南电子卖场采购流程如下:
采购人入驻
采购人需书面申请入驻电子卖场,并提供单位基本情况及管理员信息。
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区划管理员或电子卖场运营商初始化预算单位信息。
管理员首次登录时需修改初始登录密码,并核对单位信息。
商品选择与采购
采购人可在电子卖场选择所需商品并生成订单。
商品分为直购商品和竞价商品,直购商品需满足3家供货商,否则需竞价采购。
采购人可根据需求选择直购或竞价方式下单,并填写相关审批表。
订单处理
供应商接单后需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发货。
采购人需完成收货验收,并对订单或商品进行评价。
验收完成后,采购人或供应商可发起结算,采购人提交备案完成交易。
注意事项
交易过程中会发布不同公告,如成交公告、验收公告等,供应商可对公告提出异议,采购人需进行答复。
采购人需注意公告信息,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操作。
结算与发票
供应商在确认结算后需出具发票、电子卖场合同和验收单。
采购人需在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入库,并凭相关凭据到财务处报账。
商品登记与检验
供应商需将商品登记入库,未登记入库的商品不得销售或参与竞价。
商品登记入库需提交检验报告,确保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供应商可通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以证明商品符合标准。
采购流程图
采购人登录电子卖场 → 选择商品生成订单 → 供应商接单发货 → 采购人验收 → 结算与发票 → 资产入库与报账。
建议:
采购人在进行电子卖场采购时,务必仔细阅读相关公告和流程说明,确保操作规范。
供应商需确保商品信息准确无误,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以提高采购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