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论文奖励办法
研究生论文奖励办法
研究生论文奖励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奖励对象
通常包括本校注册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攻读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奖励范围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与作品。
文科研究生在SSCI、AHCI、CSSCI等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理工科研究生发表的论文被SCIE、EI收录,并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认定。
发表在其他正式刊物正刊的学术论文和作品。
奖励标准
第一作者或理工科通讯作者独立署名“上海师范大学”给予全额奖励。
第一作者(理工科为通讯作者)及学生第一作者均独立署名“上海师范大学”,奖励全额的10%。
第一作者(理工科为通讯作者)及学生第一作者非“上海师范大学”独立署名,奖励全额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