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个税标准

广州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标准如下:

工资、薪金所得

起征点:5000元

税率:根据收入的不同,税率从3%至45%不等,具体如下: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

其他所得类型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超过4000元的部分可以享受20%的扣除。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超过4000元的部分可以享受30%的扣除。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超过4000元的部分可以享受20%的扣除。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 = (月收入 - 五险一金 - 起征点 - 其他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他所得类型: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