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特性与共性原则
景观设计特性与共性原则如下:
综合性
将城市、广场、街道、园林、建筑物、壁画、广告、公共设施等看作一个多层次、多元化的有机综合体。
开放性
作为建筑外部视觉空间,景观艺术应是开放型的、公开的、有公众参与批评认同的公共性空间场所。
民众性
优秀的城市景观影响及感染民众的行为及心理。
独特性
受自然、区域及不同时代、社会等因素的影响,城市环境空间表现出复杂多变的空间形态。
延续性
城市是历史的延续,既有“历时性”又有“共时性”,以历史的遗存给人以自然、亲切、丰富而不刻意的印象。
环境适应
景观设计必须考虑和适应当地环境的自然和文化条件,而不是试图改变它。
功能性
景观设计应满足场地的功能需求,提供有效的空间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