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攻读博士

教师攻读博士

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的政策支持通常包括:

经济奖励

多数高校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提供经济奖励,金额从15万元到20万元人民币不等。

对于有重大贡献或在攻读专业为学校迫切需要的教师,奖励金额可能增加5-10万元。

学习期间待遇

教师在攻读期间可享受工作日学习假、优先安排教学任务、年资连续计算等优惠政策。

工资、福利待遇、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及职级晋升等按在职人员对待。

毕业后的待遇

教师取得博士学位后,可享受副教授待遇,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聘为学校相应人才岗位,并享受相应待遇。

学费与交通费报销

考取国内外大学时,学校可能报销学费、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具体金额依据学校政策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