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餐饮抽检规定

广东餐饮抽检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抽检计划与目标

2023年,广东计划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抽检不少于9000批次,对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不少于800万批次。

2024年,广东计划抽检不少于1000批次的食品相关产品,其中包括网络抽检不少于500批次,主要涉及20类食品相关产品。

抽检范围与对象

抽检应覆盖现场抽样和网络抽样,涵盖大、中、小经营者,以保证抽检的覆盖率和结果的代表性。

抽取的样品以本省企业生产的产品为主,对每家经营者抽取样品不得超过3批次,优先选择具有颜色或图案的产品。

现场抽样应覆盖全省21个地市,每个地市至少覆盖2个县区,优先覆盖2023年未开展抽检县区。现场抽样地点主要包括中小型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杂货店等,特别关注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吸管等在餐饮服务行业使用量较大的产品,以校园周边餐饮经营单位为主。

抽检原则与流程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应遵循合法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原则。

各市、县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工作,由实施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并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定期抽检和快速检测,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产品,提升广东省餐饮行业的整体食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