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及管理规定
测绘资质及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测绘资质分类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
申请与受理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法人资格、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
审批机关应当将申请测绘资质的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
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其他等级的测绘资质审批和管理由省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审查与决定
审批机关对申请单位提出的测绘资质申请,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