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训补贴餐饮

关于“以工代训”补贴餐饮行业的具体政策如下:

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且在市本级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市本级中小微企业,按 5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给予“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且在市本级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按2021年缴纳“两险”的在岗职工人数,给予 500元/人的“以工代训”补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16周岁到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意愿、纳入动态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

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建议:

餐饮企业应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并开展以工代训,以享受500元每人每月的补贴。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企业,应尽快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以工代训补贴,以便尽快获得资金支持。

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获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