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安户口办理
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
提供所需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学历证明、社保证明、房产证等。
提交申请
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
提交材料齐全的,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并向分局呈报。
审核与批准
分局审查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办理迁移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其他相关手续
若需迁入社区公共户,需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证、社保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