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安户口办理

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

提供所需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学历证明、社保证明、房产证等。

提交申请

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

提交材料齐全的,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并向分局呈报。

审核与批准

分局审查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办理迁移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其他相关手续

若需迁入社区公共户,需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证、社保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