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餐饮公司最新规定

山东省针对餐饮行业发布了一系列最新的规定,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健康。以下是主要内容的总结:

山东省连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生效时间:2024年9月1日

有效期:至2029年8月31日

主要内容

总则:明确适用范围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连锁餐饮服务企业和市场监管部门。

连锁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需落实“六统一”要求,包括统一管理制度、运营管理、自查、进货查验、配送管理和应急处置。

中央厨房、配送中心和门店:需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监督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监督管理。

细化责任

连锁餐饮服务企业总部:设置独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和组织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

门店:个体工商户需按《山东省个体工商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食品安全员,开展自查。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