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众创空间申请条件
杭州市众创空间的申请条件如下:
运营主体要求
申请认定市级众创空间,运营主体需在本市注册为独立法人,并且实际运营时间满3个月以上。
申请备案市级众创空间,运营单位需在本市注册为独立法人,并且空间运营满12个月。
场地要求
具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或集中孵化场地,若为租赁场地,租期需在一年以上。
申请备案时,要求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且租赁场地的租期需保证3年以上。
资金要求
设立面向众创空间内创客企业(项目)的创投基金或签约长期合作的基金,额度不低于300万元。
申请认定时,基金已投资众创空间内创客企业(项目)需满足一定条件,例如投资5家(个)以上,每个项目投资5万元以上。
申请备案时,有不少于2家创客企业(含毕业企业)获得投资,每家投资金额不低于5万元。
人员要求
拥有至少3名具备1年以上创业投资或创业服务等相关业务经验的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