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测绘标准
2014年测绘标准主要划分为通用标准和专业标准两部分。通用标准适用于各专业范围,而专业标准则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子项。
对于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必须同时满足通用标准和相应专业标准的要求。标准中设定了作业限额,即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以及定量考核标准,即最低限量。
专业技术人员分为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涵盖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则包括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等专业。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不同等级测绘资质单位的人员规模、仪器设备数量要求等。例如,甲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大地测量专业需要60人,其中高级8人、中级17人,并需配备相应的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摄影测量与遥感设备等。
这些标准对于确保测绘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以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