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通则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的重要法规。以下是该规范的主要内容:
总则
规范目的: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适用范围: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
食品安全责任: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法律责任。
鼓励措施: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和实施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励提供分餐等健康饮食条件。
机构及人员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确保有足够的专业人员来管理和监督食品安全。
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
食品原料采购:应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料,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质证明;采购的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有毒、有害、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食品原料储存:应按照分类、分区、分层的原则存放,生食和熟食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冷藏、冷冻食品原料应按照规定温度储存,确保食品原料质量。
食品加工与制作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加工工具、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