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落户政策
青岛的落户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高端人才落户
市北区具有正高级职称等高端人才,凭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落户。
学历及年龄要求落户
50周岁以下博士生、硕士生。
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由“先就业再落户”放宽到“先落户再就业”。
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取消社保年限限制。
技能及社保要求落户
高级工缴纳社保年限由2年缩短为1年。
紧缺急需人才和新兴产业人才落户采取“一事一议”。
购房落户
在本市城镇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或者取得购房合同及发票)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落户。
购房落户条件调整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不再设定一二手房和有无贷款限制。
降低积分落户门槛,取消申请人员学历限制,居住证和缴纳社保年限均由3年缩短为1年。
稳定居住落户(租房落户)
在本市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在房屋租赁期间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其他近亲属家庭户或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所需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和居住登记凭证、落户近亲属家庭户的还需提供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产权房屋证件、签字捺印同意迁入落户的声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以上是青岛当前实施的落户政策的主要内容。建议在申请落户时,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