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费抽成
景观设计费的抽成或分配比例通常由公司内部约定或制度决定,并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做法和考虑因素:
公司内部分配
公司通常抽取总设计费的较大部分,例如70%,而剩下的30%则分配给不同团队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方案组、扩初组和施工图组。具体分配比例可能因公司而异,也可能根据个人能力和公司规章制度有所不同。
设计费取费标准
居住区、道路、广场、公园及其他景观项目的设计费可以根据工程总造价(图纸概算)的5%-10%进行取费,或者按15元/㎡-18元/㎡进行取费。屋顶花园的取费可以是工程总造价的10%或15元/㎡~25元/㎡,也可以参照2002年《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进行取费,具体费率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20%。
设计提成制度
设计部人员(包括景观设计师)的提成通常基于设计任务的完成情况。设计部会制定年度和季度的设计目标任务,超额完成部分给予提成分配。提成基数通常是设计收款总额减去目标任务额和业务费,提成点则根据超额完成额度有所不同,范围从3%到10%不等。
其他费用
除了设计费之外,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监理和竣工图编制也会收取额外费用,这些费用通常按照设计费的一定比例收取。
建议
制定明确政策:公司应制定明确的景观设计费分配政策和提成制度,以确保公平性和透明性。
考虑项目特点:在设计费取费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和所在地区的市场情况。
平衡各方利益:在分配设计费时,既要考虑公司的经济效益,也要兼顾员工的福利和激励效果。
这些做法和比例可以作为参考,但具体实施时可能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