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夫妻双方购房名额问题

深圳夫妻双方购房名额问题如下:

双方均为深圳户籍且各拥有一套住宅

结婚后,双方均没有购房名额,因为深圳规定家庭名下最多只能有两套住宅。

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为非深圳户籍

深圳户籍的家庭成员(通常指夫妻中的一方)可以购买两套住宅,非深圳户籍的家庭成员可以购买一套住宅。

双方均为非深圳户籍

双方均没有购房名额,必须满足深圳的限购政策,即非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离婚后的购房名额

离婚前如果双方都有购房资格且在深圳各拥有一套住宅,离婚后其中一方可以购买一套住宅,前提是离婚满2年且无房贷记录的情况下,首付三成;若有房贷记录,首付比例根据房产总价和豪宅线来确定。

如果离婚前双方各拥有一套住宅,房产分割给其中一方后,另一方可以在深圳购买一套住宅,前提同样是离婚满2年且无房贷记录的情况下,首付三成;若有房贷记录,首付比例根据房产总价和豪宅线来确定。

房产登记在多人名下

如果首套房用了两个人名字,会占两个人购房名额。如果想要腾出名额,可以办理房屋析产登记,将产权转移到一个产权人名下。

建议

提前规划:夫妻双方应根据自身情况和购房需求,提前规划好购房时间和方式,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了解政策细节:特别是对于离婚后的购房政策,需要仔细了解相关条款,确保符合购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