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个体营业执照手续
办理餐饮个体营业执照的手续如下:
名称预登记
到当地工商局领取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并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
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提交《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个人照片、场地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等,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需要提交《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个人照片、场地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等,由卫生局颁发。
环保审批:根据当地环保要求可能需要进行环境评测并提交环保审批申请,但自2021年起,餐饮场所已豁免环评手续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无需申领排污许可证。
消防审批:需要向消防部门提交《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场所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平面图等资料,审核通过后获得消防合格证明。
提交营业执照申请
在取得所有前置审批手续后,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营业执照申请,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餐厅产权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排污许可证(如适用)和消防审批证明。
领取营业执照
审核通过后,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也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