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单位垃圾管理规定

餐饮单位垃圾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餐厨垃圾的定义

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集体提供餐饮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等垃圾。

收集与存放

所有产生餐厨垃圾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应当将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存放,禁止与一次性餐具、酒水饮料容器、塑料台布等其他生活垃圾混合。

餐厨垃圾应存放在专用的收集容器内,并于24小时内由餐厨垃圾特许经营单位定时统一收运处置。

台账记录

产生餐厨垃圾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餐厨垃圾工作台账,真实、准确、完整记录餐厨垃圾产生数量、去向等情况,不得随意倾倒、抛洒、堆放餐厨垃圾。

禁止行为

严禁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等公共设施及河道、湖泊等公共水域。

严禁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用于饲养畜禽。

收运与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