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餐饮店的复工要求

济南餐饮业恢复营业的要求如下:

从业人员管理

每天安排专人查验从业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进行体温检测,场所码扫码登记上岗。

从业人员属于居家管理的重点人员和有发热等症状的,不得返岗。

未持有10日内至少7次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返岗。

从业人员首次入职、流动从业人员及物资运输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

营业期间,从业人员应检尽检必须严格按照省市指挥部核酸检测要求执行。

经营场所管理

餐饮经营场所经营管理者必须申领场所码,在经营场所入口醒目处张贴,每天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查验,对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核酸检测“亮黄牌”或出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

在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前必须对后厨、就餐场所、电梯间、卫生间等进行彻底消毒通风。

营业期间要加大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人员通道、卫生间、储物间等消毒、通风频次,做好消杀记录并每日公示消杀情况。

用餐人员管理

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堂食就餐人数按接待能力的70%实行限流,大厅桌间距离1米以上或隔桌就餐,单桌就餐人数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每个包间限1桌。

严格控制大型宴会等聚集性餐饮活动,承办5桌及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餐饮单位,要提前1天向属地街道(镇)报备;举办5桌及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举办方要提前1天向属地街道(镇)报备。

食品采购和应急管理

餐饮单位要加强食品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全过程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和信息登记。

加强食品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全过程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和信息登记。

应急处置管理

严格落实食品包装相关规定,保证食品运送安全。

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

以上要求旨在确保餐饮业的疫情防控安全,保障公众健康。各餐饮单位应严格按照这些要求执行,以防范疫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