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餐饮公勺规定
东莞市餐饮行业协会发布的《东莞市餐饮服务业公筷公勺实施指引(试行)》规定了公筷公勺的制作、配置、消毒、宣传引导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如下:
制作要求
公筷公勺制作应符合GB4806.1规定的要求。
标识
公筷公勺应有明显标识,可印制“公筷”“公勺”“公用”等字样。
可用不同材质区分,例如私筷私勺一般设计得更轻便,公筷公勺则比较有质感、较重。
公筷公勺的颜色采用白色或浅色系,自用筷自用勺采用深色系。
配置要求
各类用餐场所应根据其规模和方式,配备足够数量的公筷公勺,满足就餐者使用。
对存放时间较长、老化或破损的餐具及时更换,一般木质筷子应每半年更换一次。
存放要求
公共用餐场所应设置存放公筷公勺的工作台,并设置明显标识,便于服务人员或就餐者取用。
有条件的公共用餐场所可在公筷公勺工作台配置高温或紫外线消毒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