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餐饮用餐政策

惠州餐饮用餐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测量体温与禁止入内

用餐人员进入用餐场所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C或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禁止入内。

控制用餐人数与座位安排

大堂餐桌实际用餐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平时的50%,就餐座位应隔位就坐或错位相坐,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

包房(包厢)较小的只能开一桌,两桌以上的包房(包厢)每桌用餐人数不超过5人,同桌就餐人员须间隔不少于1米。

员工食堂分批就餐

复工复产企业的职工食堂应采取分散或错峰就餐等方式,同时控制就餐人数和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禁止提供现场就餐

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一律禁止提供现场就餐(堂食、桌餐),可采取外卖或打包外带的方式提供餐饮服务。

员工用餐规定

员工用餐时应按先来后到的次序自觉排队,不得插队,不得围聚在队伍周边。

就餐过程中应注意保护食堂公共卫生,食品残渣不得搁置在桌上或抛弃在地上,应倒入回收桶。

员工应珍爱粮食,按量打饭,不得任意浪费,任意浪费米饭将受到处分。

公共场所卫生与消毒

餐饮场所、景区等公共场所按核定人数的75%实行限流,定期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环境标本采集和检测。

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并严格执行清洁消毒制度。

顾客用餐行为规范

尊重他人,避免嘈杂声和过度谈笑,不干扰他人就餐。

保持个人卫生,不在餐桌上操作手机、吸烟或咳嗽,避免食物交叉污染和传播细菌。

维护餐厅环境,保持就餐区域整洁,不乱扔垃圾,妥善使用公共设施。

结账与离场

用餐完毕后,按照顺序和个人清理餐桌,不要占用别人的用餐时间,结账前核对账单。

这些规定旨在减少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并保障用餐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餐饮服务单位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用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