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发票给错
餐饮发票开错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更正:
当月发现错误
普通发票或纸质发票:可以即时作废,并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同时妥善保管。如果发票已跨月无法作废,则需要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获取对方有效证明,然后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冲销,再开具正确的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并在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电子发票:可以在税控系统中直接作废,并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如果跨月发现电子发票错误,应先开具红字发票以抵消原错误发票,再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若错误发票已交付购买方,需收回发票并注明“作废”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然后按照上述步骤处理。
跨月发现错误
普通发票或纸质发票:需要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获取对方有效证明,然后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冲销,再开具正确的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并在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电子发票:应先开具红字发票以抵消原错误发票,再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若错误发票已交付购买方,需收回发票并注明“作废”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然后按照上述步骤处理。
已抵扣的发票
如果发票已经抵扣,需要填写完整并加盖公司统一发票注销章,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在税控系统中进行作废处理。跨月作废发票时,普通发票只需在税控系统输入发票编码,然后开具红字发票。在会计处理过程中,核销收入时可以使用红字发票进行冲销。
已交付购买方的错误发票
如果错误发票已经交付给购买方,需要收回发票并注明“作废”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然后按照上述步骤处理。具体操作步骤与未交付购买方的情况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