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专案做法
监狱专案做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联合侦办:
监狱管理局与公安厅联合成立专案组,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例如,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深化警务协作工作的意见,明确“两警协作”的运作程序规则,规范联合办案调查取证的范围和要求。
政策攻心与教育转化:
专案组通过政策讲解、形势分析,以及对在押罪犯进行心理疏导和亲情帮教,帮助其消除顾虑,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例如,针对王某的心理顾虑,专案组民警多次讲解政策和形势,最终使其放下思想包袱,供述了重要线索。
内部排查与线索搜集:
监狱内部抽调业务骨干民警,组成专职扫黑除恶办公室,对服刑人员进行分类谈话,重点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同时,通过监狱会见室向服刑人员家属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拓宽线索搜集渠道。
规范办案程序:
监狱管理局严格把关案件办理程序,明确“六个关”的具体要求,即政治关、法律关、程序关、真伪关、廉洁关、评审关,并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形成“三个一”工作模式,即每月听取一次汇报、每月召开一次评审会、每月通报一次推进情况。
强化监督与责任倒查:
建立健全监狱执法管理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问责制,通过通报提醒、约谈问责、发出命令、派出工作组等方式,压实案件办理责任,提升监狱执法业务能力。
线索运用与跟踪反馈:
驻监检察室对监狱呈报的涉黑涉恶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严格把关,并注意对已摸排到的线索及时汇报和跟踪反馈,确保线索运用和跟踪反馈互相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这些做法体现了监狱系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主动担当和依法作为,通过内部排查、联合侦办、规范办案、强化监督等多种手段,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