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鲲鹏企业评选标准

杭州市的“鲲鹏企业”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注册地及类型

在杭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制造业独立法人企业或在杭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集团企业。

申报口径

单一企业申报口径:企业在杭州市没有母公司或制造业子公司,应以单一企业独立法人进行申报。

集团企业申报口径:以集团母公司及其在杭州市的制造业子公司的年度营业收入为奖励依据,集团母公司为非制造业企业的,其营收数据不纳入奖励范围。子公司范围以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为准,关系认定以2020年12月31日24:00为时间节点。

奖励年度及营业收入要求

申报对象奖励年度在杭州市制造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含)以上。已申报2018、2019年度奖励的企业,申报进档奖励。

信用记录

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其他特定要求

对于萧山区范围内的企业,还需满足以下额外条件:

企业2022年度在萧山区制造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含)以上,已获得过2020、2021年度奖励的企业,申报进档奖励。

制造业企业是指纳入2022年度萧山区规上工业统计年报库的企业,但不包括采矿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非制造业。年度营业收入和关联交易金额均以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值为准,如无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企业信用良好,未列入萧山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C、D类,无萧委办发〔2020〕15号文件第25条情况。

奖励标准

对在杭州市年营收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500亿元制造业企业,给予市级资助的50%追加(即25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1000万元奖励),进档的资助差额。

其他信息

“鲲鹏”企业称号分六个等级,在杭营收超50亿、100亿、200亿、500亿、1000亿、2000亿元的企业可获得相应级别的称号和奖励。

对于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亿元的企业,奖励政策将按“一事一议”报请市政府研究确定。

这些标准旨在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提振发展信心,并促进杭州市制造业的发展。建议企业仔细对照这些标准,确保符合所有要求,以便顺利申报“鲲鹏企业”称号并获得相应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