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规定

电动自行车交通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不得载人 :电动自行车上不得搭载人员。

遵守信号灯:

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时,必须按照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逆向行驶。

行驶车道

在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应当靠道路最右侧车道行驶。

停车等待

电动自行车在路口停车等待红灯时,应依次停车等待,禁止穿插超越前车、禁止越过白色停止线、禁止在路口中间行人二次过街设施位置停车等待。

安全行驶

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不得安装遮阳棚,行车过程中尽量不要反穿衣服。

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必须佩戴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

横过机动车道

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速度限制

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车辆重量和电机功率

整车重量不能超过55KG。

电动车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W。

号牌和灯光

电动自行车需要悬挂号牌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伪造或变造。

在夜间或低能见度情况下,应当开启照明装置,减速慢行。

禁止行为

电动自行车不得逆向行驶、不得在机动车之间穿行、不得饮酒或醉酒驾驶、不得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或浏览电子设备、不得牵引动物、载客营运或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的安全行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骑行者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