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餐饮垃圾费谁收取

桂林餐饮垃圾费的收取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通常与垃圾清运公司签订合同后支付费用,然后再向商户收取垃圾费。收费标准会根据商户的业态、营业额或面积等因素来确定。有些情况下,商户也可以自行处理餐厨垃圾,但这种情况并不被鼓励,且需要符合政府部门的审批手续。

垃圾清运公司:

根据市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负责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负责单位是区县环卫部门,收费标准各区不一,一般按重量或面积收取。餐饮店的垃圾清运费通常按照重量来收取。

区县城市管理部门: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区县城市管理部门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实施主体,委托的市、区县水务集团具体负责代收工作。垃圾处理费一般由环卫部门收取,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由居委会或物业公司收取,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管理模式和规定。

综上所述,桂林餐饮垃圾费的收取主体可能是物业公司、垃圾清运公司或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具体收取方式会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商户在缴纳垃圾费前,先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物业公司,了解具体的收费标准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