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的做法

选举的做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选举类型

直接选举: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的方式。这种方式能够直接表达每个选民的意愿,保障公民行使选举权,激发政治热情。

间接选举: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先由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再由代表选举产生上一级代表或政府领导成员。这种方式可以降低组织工作的难度和成本,但难以表达每个选民的意愿。

等额选举:正式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的选举方式。

差额选举: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方式。这种方式为选举人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并形成竞争。

选举流程

组织选举:包括选举的组织、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投票选举、对代表的罢免和补选等步骤。

具体步骤

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秘密写票处,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

清点参选人数,推选监票、计票、唱票人员,清理票箱,发选票,宣布纪律和注意事项。

选民填写选票并按顺序投票,核对投票人数和票数,作好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投票结束后,公开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宣布当选人名单。

选举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