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餐饮营业执照要求

在天津办理餐饮营业执照,需要遵循以下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名称预登记

到当地工商局领取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按要求填表。

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名称核准后,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

携带相关材料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

环境评估

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检查指导。

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

消防电检

开业之前,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审批。

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验收。

工商局审批

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

审批合格后,工商局发放正式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办理

到当地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提交办理餐饮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经营者相片、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公司注册名称、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全股东U盘后新铺、股东出资比例、注册资金、注册地址及证明(没有实际地址,可申请合规挂靠地址)。

营业执照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注册公司后,一个月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餐饮营业执照需要同时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

建议:

办理餐饮营业执照前,先咨询当地工商局或相关机构,确保所有材料和流程符合要求,以提高办理效率。

如果选择代办服务,选择有信誉的代办公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