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做法

个人所得税(简称个税)的缴纳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代扣代缴

这是最常见的个税缴纳方式。对于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个人,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通常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会按照税法规定,先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税款,然后再将剩余工资发放给个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代扣的税款缴入国库。

自行申报

如果个人取得的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那么个人就需要自行申报纳税。例如,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在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时,需要在取得收入的次月15日前,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计算应纳税额,并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到了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就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在这个过程中,会把各类收入合并计算,多退少补。

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

对于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年计算应纳税额,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这些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人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适用于以下情况:

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对上一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结清应退或者应补税款。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没有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需要办理征税、补税事宜。

具体计算方法和税率